因應武漢肺炎疫情 交通部提航空業紓困措施

政策與資訊 2020/02/21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造成的航空產業損失,交通部已研議紓困措施,並以特別預算補貼航空業(民用航空運輸業及普通航空業)及機場業者(機場內之商業服務設施業者、地勤業、空廚業)之降落費、土地租金、房屋及機庫使用費、權利金,並較92年SARS紓困措施更為優惠,以預估109年較108年度全年客運量平均減少25%幅度估算,約42.85億元。
 
另針對民用航空運輸業及地勤業者協助防疫部分,亦已編列補貼業者購置防疫用品所需經費,預估5.78億元。

主要差異說明如下:
 
一、 取消補貼門檻:以往SARS期間起降架次/運量減少20%內不予補貼(包括地勤業、空廚業及機場內之商業服務設施業者),本次方案已予取消。
 
二、 一律依運量減少比例補貼:SARS期間部分補貼項目係以固定比例計算(如飛航國際線之降落費係固定補貼15%),本次方案均改為依減少運量比例予以補貼。
 
至有關所詢飛機未飛航免降落費,以及如何執行、分配等節,謹說明如下:
 
一、  補貼降落費係針對有飛航部分,如運量減少50%,則就航空公司有飛的50%補貼50%。
 
二、民航局已配合條例研擬補貼辦法草案,以及相關執行要點,俟條例通過後即可實施(規劃追溯至108年2月份開始適用),民航局於開繳費單時逕行依前述方案計算作業,業者無需再行申請,亦無分配問題。

航空業紓困方案說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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