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年研究報告

遙控無人機射頻識別法規制定與長程偵測技術

本「遙控無人機射頻識別法規制定與長程偵測技術」研究案(以下簡稱「本計畫」)旨在實現三大目標:(一)制定我國「遙控無人機射頻識別規範」的法案內容;(二)從資訊安全角度為我國未來射頻識別運作與管理機制提供架構規劃及建議;(三)利用長程偵測技術為我國執法單位打造地面端射頻識別偵測裝置。
本計畫研究團隊目前針對上述目標,具體已達成:1. 擬定「射頻識別公告草稿」以及「射頻識別公告內容草稿」。2.提出符合國際資安規範的射頻識別運作架構及技術規格標準建議。3.實作出空中射頻發射端與地面接收端、手機APP端之間的射頻識別內容的收發功能,並加入符合國際資安規範的簽章驗證機制,且可以透過網路介面實時監控飛航資訊。4.完成長程偵測驗證射頻識別的4×4陣列天線已完成設計並交付製作。
 本研究團隊預計接下來將會完成:1.持續整理關於網路射頻識別的相關資料,2.實作異地資料庫的同步,3.完成進行驗證4×4陣列天線後,進行4×16陣列天線整合。
 

建置民航安全資訊平台之資料蒐集、分析與運用研究計畫

年度:2023 主持人:成功大學民航研究所

為建置我國民航安全資訊平台,以有效使用龐大飛航安全相關資訊,本會、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與國立成功大學民航所合作,評估建置平台之可行性與預期準備工作。本報告整理各國安全資料蒐集管道,確立ICAO ANNEX 19與DOC 9859所建議的資料涵蓋面向,再參考各國國家民用航空安全計畫(SSP)資料蒐集框架進行比較;其中針對強制性事件報告,則以歐盟《(EU) 2015/1018》、英國《CAP 382》此兩份法規作為我國參考借鏡,提出適用於我國之改善建議。在事件後續分析的階段,透過介紹國際間常見的集思廣益法(Brainstorming)、事件風險分類(ERC)、歐洲風險分類方案(ERCS)及新加坡危害識別與風險緩解工作表(HIRM Worksheet)來比較不同風險評估方法的設計原理與應用範例,並運用歐洲風險分類方案(ERCS)分析我國近七年的強制性事件報告,做出我國飛安事件之風險分布概況圖,以協助掌握近年飛安趨勢。最後以ICAO 全球航空安全計畫(GASP)為基礎,說明從飛安事件逐一擬定安全目標、安全行動與安全績效指標的各階段流程,以達到預防及緩解之目的,提供民航局作為未來訂定飛安管理策略之參考。

 

遙控無⼈機射頻識別技術 及法規制定研究案

第一章 歐美法規比較

1.1  歐美法規比較

為了確保法規設立之嚴謹性,研究團隊將彙整美國與歐盟等標竿航空主管機關對於遙控無人機用射頻方式進行遠端識別(Remote ID by RF signals, 本報告簡稱 「射頻識別」)之相關法規進行研讀與彙整,並切實瞭解歐美各國對於射頻識別法規條文的規劃,作為後續編制我國法規時之參考,惟經初步比對美國與歐盟兩部法規後,發現僅美國有針對射頻識別能力訂定專法,在現行聯邦法規第14篇第89編中[01],射頻識別相關法規被分成「專章專有名詞相關定義」、「射頻識別適用性與其類型」、「射頻識別類型規格」、「符合性方法 (Means of Compliance)」與「射頻識別設備設計與製造規範」等五大主題面向,此五面向已經幾乎完整敘明了射頻識別相關訊息,因此,本研究將以美國聯邦法規第14篇第89編作為基礎進行後續研究;下表亦將以美國聯邦法規第14篇第89編為主,進行逐條彙整翻譯與摘要後,再參酌歐盟法規內容逐條對應比較。
 

建置民航安全資訊平台之先期計畫

年度:2021 主持人:成功大學民航研究所
為建置我國民航安全資訊平台,以有效使用龐大飛航安全相關資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與國立成功大學民航所合作,評估建置平台之可行性與預期準備工作。本研究依據建置民航安全資訊平台與機制之評估,完成我國自願提交之保護性法規預擬、熟悉飛航安全作業管理系統(Flight Safety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FSMIS)以及了解國際間強制報告事件後續分析流程之先期準備工作。透過參考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ICAO)、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FAA)、歐洲飛航安全局(European Aviation Safety Agency ,EASA)對於保護法規的條文,針對本平台未來運作機制上需保護知範圍,擬定我國自願提交報告之保護性法規。另參考國際上強制性報告規範內容,比較其差異,同時了解我國強制性報告規範之演進。藉蒐集國際上運用強制報告事件的處理流程,包含事件之分類模式歐洲失事和意外事件報告系統協調中心(European Co-ordination centre for Accident andIncident Reporting Systems , ECCAIRS ) 與風險評估方法( European RiskClassification Scheme ,ERCS),提供我國強制性報告分析精進之參考。此外,本報告應用2016 年至2020 年強制性報告事件,簡要展示事件分類方式及風險評估之使用情形,以提供我國飛安管理重點方向參考。

我國航空器維修及製造產業在東南亞國家之發展策略研究

年度:2020 主持人:淡江大學

本報告將首先以未來 10 年最具潛力的四個東南亞國 家:泰國、越南、馬來西亞與印尼分別進行討論並分析航空 MRO 帶來 的商業市場與未來發展趨勢,並比較我國的產業現況及政策,提出 我國在東南亞國家之航空器維修/製造產業政策擬定之建議,以作為 主管機關研議相關政策或法制等方面之參考。 

建置民航安全資訊平台與機制之評估研究

年度:2020 主持人:成功大學民航研究所

國際間主要民航主管機關近年來多致力於推動資訊分享的平台與機制,透過收集與分析來自政府機關、航空業者、從業人員自願報告等多元資料,結合民航大數據的發展,從系統面辨識與確認高風險因子與優先監控項目,落實以風險為導向之監理作為,進而達成該國或該地區之飛安績效目標。我國民航局研擬建置類似平台與機制,期能連結主管機關、服務提供者、航空公司、製造商、民航從業人員等,建立跨領域的合作關係,發展適合我國推動安全資訊分享之實質做法。

航空業服務創新策略與模式之研究─以航空公司為例

年度:2018 主持人:開南大學

本研究採用「探索性研究」,透過質性研究方法,以文獻分析、案例研究及專家訪談、比較分析法,從航空公司經營的角度,以服務創新為重心,逐步分析航空公司為求永續經營時,所採取的服務創新策略與模式。同時,透過個案研究,從服務創新商業模式的構面分析案例公司的創新服務策略;最後,探討航空公司重要的服務創新發展趨勢與挑戰。研究結果除了可補足文獻缺口,作為學術研究基礎外,亦可提供給航空公司在建構品牌競爭力,提升競爭優勢與永續經營力的參考。

借力低成本航空發展以推進新南向政策之策略-以高雄機場為發展基點

年度:2018 主持人: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於「以高雄機場作為發展基點,探討未來應如何結合低成本航空的發展趨勢,利用可行且有效之策略,進一步推動新南向政策,落實高雄市作為新南向政策基地」。由於低成本航空公司提供不同於傳統航空公司的商業模式,受到許多乘客歡迎。不同國家的人也因低成本航空而加深互動與連結。另一方面,我國從2016年推出新南向政策,希望藉此強化台灣與東南亞國家間的互動與交流。高雄機場作為高雄的對外門戶,高雄又被認為是新南向政策基地,因此高雄機場可以在結合低成本航空之發展與新南向政策之下扮演更主動的角色。本研究將蒐集相關文獻資料,以此分析高雄機場營運現況、中央與地方層級政策中高雄機場的定位與功能、以及亞太地區航空產業與低成本航空發展趨勢等。此外本研究也將舉行座談會,邀集產官學研等單位提供意見與對研究的修正建言。最後再依照研析結果與座談會所得之意見,提出推進高雄機場發展低成本航空的策略,祈能有助新南向政策之推進。

國際航空貨物運送人責任制度之研究

年度:2017 主持人:中華科技大學

本研究的目的在於研究1999年華沙公約有關航空貨物運輸時,運送人責任制度內容之研究與分析。其中包括1929年以來華沙公約體制有關貨物運送人責任制度之演譯。此外因我國不是ICAO的會員國,未參與華沙公約體制之ICAO歷次修正會議及活動。因此我交通部在民用航空法內訂定有關貨運運送人的制度,其中有一定程度的落差。我國航空公司如何因應?我國的司法體制法院如何因應,本研究將此兩議題加以討論。

我國商務航空產業發展之研究

年度:2017 主持人:開南大學

本研究探討我國商務航空產業發展概況,以及未來所面臨之相關課題,包含我國商務航空產業發展策略與發展現況;美國、日本、新加坡、香港、韓國、中國大陸等地商務航空產業發展概況;各國商務航空成功發展案例與其相關法制社經等條件之分析;我國商務航空產業目前所面臨課題,以及未來永續發展之具體建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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